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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認為這是本打開認識伊斯蘭文化眼界絕佳的入門書,值得一讀再讀。對伊斯蘭世界一竅不通的我曾因好奇翻了翻《伊斯蘭文明全套》(Marshall. G. S. Hodgson)想從順著編年史來好好認識伊斯蘭的歷史,卻因毫無背景知識而陷入了複雜歷史脈絡的迷宮尋不著出路,不免感到有些挫折。

而本書作者Carole Hillenbrand撰寫本書目的希望能讓不熟悉伊斯蘭文化讀者能更廣泛地認識伊斯蘭,伊斯蘭是宗教也是種文化,涉及各式各樣的主題,而非在西方媒體所描繪被窄化之政治概念。希望藉此讓世人更認識伊斯蘭的實際面貌,搭起不同文化相互理解尊重的橋樑。本書以10大主題:穆罕默德、古蘭經、信仰、律法、多元性、思想、多元性、思想、蘇菲主義、吉哈德、女性,並帶入歷史發展脈絡來描繪伊斯蘭信仰的面貌與內涵。

 

本書知識含量豐富文字卻簡潔易讀,順著本書的章節閱讀會發現前後主題相扣的歷史成因,但要直接挑選有興趣的主題閱讀也無不可,又或是用名詞索引的方式去查找答案也很便捷,書末還收錄了重要的及歷史人物詞彙表,內容相當豐富。

 

首次讀完的感想是驚嘆伊斯蘭世界的繁複性,雖然這也是令我在釐清上頗為苦惱,特別是遜尼派與什葉派及其不同派別分支的差異仍是讓我暈頭轉向。

 

第六章「多元性」提到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後,後人對於如何實踐信仰有不同詮釋,兩者差異主要在哪種人能領導穆斯林社群及其該擁有之特質及責任。遜尼派的哈里發是穆斯林社群群領袖,責任是保護信仰,以古蘭經和聖行(Sunna聖訓中體現穆罕默德行為典範),維護伊斯蘭律法,並捍衛擴張伊斯蘭世界的領土。7-9世紀是哈里發地位之全盛時期。到10世紀遜尼派哈里發逐漸散失政治權力,宗教權威轉移至遜尼派宗教學者烏拉瑪手中。至1924年土耳其共和國總統凱末爾廢止自632年在穆斯林心目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哈里發一職。

 

區別什葉派的核心教義在於伊瑪目職權,權力只能交付予先知家庭,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賓•阿比•塔利卜佔有重要角色,視為穆罕默德繼承人。什葉派相信真正的伊斯蘭知識來自於對阿里及其後裔什葉派伊瑪目的忠誠。遜尼派與什葉派律法體系也不甚相同。

 

伊斯蘭的律法挺有意思,在第五章「法律」提到遜尼派的法律主要特色(什葉派部分在第六章)。「伊斯蘭法」(Sharia)意味通往水的道路,是真主給予、提供生命的道路。穆斯林將之視為發自內心喜悅擁抱的道路而非外在強加的義務。伊斯蘭律法是動態而有彈性的,一般來說,各法學派之間能彼此寬容。就法理學原則來源於:古蘭經、聖行、公議、類比,前兩者是律法根源,後兩者比較像是法學應用的原則,公議是學者間的共識,類比則是將既有律法應用在新狀況。不過什葉派否定遜尼派的類比與公議,只認可伊瑪目決定合法性的絕對權威。伊斯蘭法也容許其他法理原如理性思考判斷(ijtihad,律法學者做決定時的獨立推斷過程)與福利(maslaha,依公眾利益做出決策),也能在不牴觸伊斯蘭法的前提下彈性保留許各地習俗與傳統。18世紀以來歐洲殖民衝擊推動伊斯蘭法的現代化,在歐洲律法在殖民地執法時仍必須融入部分伊斯蘭法。

 

幾個世紀以來,研讀伊斯蘭法意義的學者專家,用不同程度的實用主義詮釋伊斯蘭法,以適應世界各地不同的社會環境。穆斯林宗教旅法與世俗法律體系的關係存在著不同見解。直至今日伊斯蘭法與穆斯林日常性靈生活仍密切相關,如何處理新問題如生物倫理學、器官移植、墮胎、避孕及網路議題也考驗著現代穆斯林法學家。

我個人自己對書中最有興趣的主題是「思想」、「蘇菲主義」及「女性」的部分,之後想再花點時間摘要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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