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性平教育訓練的第一場圓滿順利完成了,果然如婦女新知及女書店的夥伴們所說,收穫滿滿。記得首次聽到國父紀念館事件時,感到很驚異,女性能在職場發揮才能,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沒想到在數十年前,婚孕婦女僅僅是要保住工作是多麼困難。
昨日講座最讓我印象最深的是認識到「性別平等工作法」在臺灣民主化的重要性。1987年婦女新知基金會聲援國立國父紀念館女性員工,在維權過程中發現竟無法令保護女性,促使民間研擬「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並思索社會及職場環境普遍的性別平等不公,主要是將生養孩子的工作視為女性主要職責,因而提出「生養小孩是國家社會的責任」論述,進而提出制度性的設計改革,促進性別工作平等的措施如生理假、產檢檢假、產假、育嬰假等。
1999年婦女節,婦女新知基金會聯合婦運/工運團體舉辦「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送案到立院活動,並委由立委葉菊蘭將法案再度送交立院審議,遭遇工商界強烈反彈,甚至被斥為逼企業出走的十大惡法之一,長期遭到冷凍,直至200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於2002年國際婦女節施行。
我很喜歡講者的這段譬喻「台灣的民主化是男人去拚搏出來的,而台灣民主的深化是由女人來完成」,從關於「性別平等工作法」立法及後續修法的過程可見一斑。在談到性騷擾部分,尤律師提到不要認為性掃擾不過是摸幾下,看似沒有明顯的外部傷害,便認為不是大不了的事情。實際上這傷害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只對於個人身心產生極大的殘害(如許多受害者飽受憂鬱之苦,有更甚者自殺),更是動搖了國家安定社會之基礎,即所謂「民無信不立」。
此外因應去年me too事件 2023年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強化了性騷擾防治的部分。另外未來的展望包含了育嬰減少工時、家庭照顧假、長照安排假。藉由尤美女律師三小時的演講,我們對台灣數十年來性別平權運動,整體的歷史脈絡有更完整的認識,總覺得意猶未盡,還想再多複習幾次呢。演講結束後,我們為尤律師導覽國館首次辦理的性平議題展「爸比育兒日常攝影展」,看到一幀幀父親育兒的溫馨相片,背後有著各個家庭動人的故事,那是任誰欣賞都不禁會心一笑的溫暖日常。
最後,這次能成功邀請到尤美女律師,要感謝宜靜協助牽線,時隔多年,當年參與連署的同仁與尤律師再次交流,也格外地有意義。我也挺感謝擔任性平窗口的契機,老實說雖然受過社會科學的訓練,但對性別平權的認識仍十分基本,頂多是身為女性,多少對社會習以為常的違和有些敏感度。所以透過工作,也是很好的邊做邊學的契機。在這個過程中,也刺激著思考過去沒想過的問題。例如為什麼「性別平權」議題重要?當我被問了之後才去尋思,才想到因為「性別」是人的根本,與我們作為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徵及發展、繁衍、社會文化有關,即便現在對於性別得分類更趨多元及複雜,但總會在某個類別之中。
既然作為「人」及「社群/人群」的根本,從務實角度而言,便須思考如何透過更有效的機制來群聚人群,並利於集體生存,若說人際間的信任是團結的接合劑,那麼確實有必要讓各類人群能安身立命,才能收集最大效益。從理想角度,追求平等公義、自由和諧社會的角度,亦是如此。
記得昨日有人提問立委選舉是否還需要女性保障席次,委員回答現在改為單一性別保障,是根據憲法的平等精神,如果男性是少數時也該獲得保障。這即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同理,男性也不應生養孩子而影響其工作權益。
因此,我現在更相信追求性別平權是對眾人有益的,因為追求性別平等,並非只是簡單粗暴推翻壓迫者的好壞人邏輯,讓不同類別的人對立傾軋,而是邀請眾人一同思考如何共建你我更安心相互包容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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