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忙碌穿梭在公建計畫、博物館評鑑、議題參訪、訪視接待、性平漫畫、繪本展等專案間,有時候都有些轉不過來,不過這幾天馬不停蹄的性平專案,也發生了非常值得紀念的時刻,那就是有幸邀請到1987年「國父紀念館事件」協助女性服務員抗爭「單身禁孕」與「年滿三十歲便須離職」的呂榮海律師到國館與經歷過當年事件的女性服務員、婦女新知的夥伴們敘。
呂律師說他與尤美女律師是臺大法律系同學,自1980年起當律師,而1984年《勞動基準法》才施行,所以他專攻勞基法,有段時間很認真天天投書,「國父紀念館事件」主要的發起人蔡金鶴女士1987年恰好在電視上看到呂榮海律師談論單身、禁孕的節目,進而聯繫上呂律師,並透過律師聯繫上婦女新知,共同擬定行動策略,如尋求其他女性服務員簽名連署,最後於1987年8月4日召開記者會,並發存證信函給國父紀念館及主管機關教育部,最後使得教育部各館所要求廢止「禁孕」及「年滿三十歲自動離職條款」。這個事件也成為推動後續《性別平等工作法》。
呂律師是位睿智又親切的長輩,擁有開過的心胸和正向的人生態度,在昨天的交流中,談到了許多歷史細節,比如呂律師說當年的社會有另一套現今看起來過時的論述,如工作對懷孕婦女不好、對胎兒有害之類的,而他當年大概30出頭歲,因為自己也有子女,認為職場上男女不公平的待遇並不合理,由於沒有明確法律可保障女性工作權,所以決定以記者會的方式進行,也很感謝許多婦女團體共同加入聲援。他還提到關於這個議題還寫了本書《她們為何不能結婚》。
婦女新知的朋友則提到《性別平等工作法》立法過程的不易,自1989年完成民間版草案「男女工作平等法」到200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來回多次修改,也受到許多阻礙。該法是臺灣首部由民間起草法案,也是首次在立法院合辦公聽會,不僅是臺灣性別平權的重大里程碑,更見證了臺灣民主的深化。
而國館的資深同仁,則分享了自己眼中的歷史,以及事件前後作為見證時代轉變的生命故事。包含了事件後原本貼身的旗袍制服也開始有了孕婦裝,而且還打趣說解除禁制後的某段時間,服務員的生產力大爆發,許多人在同時期懷孕。然而也提到仍因為懷孕受到不合理的考績待遇,以及職場上托育的困難,這數十年過去,有人在職進修學業、轉換工作內容、也有人當上阿嬤,各有各的生命軌跡,這些可能不會被大歷史論述紀錄的生命史碎片,或許能更完整拼湊出某個世代及場域的女人歷史圖像吧。
國父紀念館事在當年有72名女服務員,其中有57名連署,有許多簽名的同仁當年不過20出頭歲,尚未感受到懷孕、屆齡而失去工作的壓力,卻能無畏秋後算帳的壓力參與連署,想想作為女性的我們能享有現在認為理所當然的權益,也是因為前人的道德勇氣。由於當年運動以蔡金鶴女士主導,大多數人不了解全貌及此事件之歷史意義,今日的交流也讓當年的參與者認識到良知的決定可以影響深遠。
當年經歷過該事件的女性服務員,尚有15人仍在國館工作,呂律師提議可否大家一起合影,然後我趕緊拜託同仁在辦公室四處呼喚找人,最後找到12人以施工圍籬環繞的國館為背景,時隔37年,再次聚首話當年是多麼珍貴的緣分,也是歷史性的一刻呢!
記得年初被交辦得做些示範性的性平企劃給業務單位參考,覺得頗為緊張,因為對我而言,「性別平權」既深且廣的專業議題,一方面希望自己能跟得上時代趨勢,一方面希望能讓企畫活潑有趣,喚起更多人對此議題的關注,最理想的話,還是期許能做些灑種可持續發酵的事物。雖然壓力不小,但在邊做邊學的過程中也有點像是在挖寶,偶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今天為了策畫性平繪本展,跟家蓁討論一個下午,回到辦公室後發現嗓子都啞了,不過很高興激盪出很不錯的點子,而且企畫內容及論述更加具體清晰。
回想起從年初能趕在閉館前邀請到尤美女律師、王如玄律師來館演講、啟動漫畫、繪本企劃、邀請呂律師和婦女新知交流同樂,除了感謝長官同事支持,也必須感恩有朋友的幫助與指導,才能串起許多難能可貴的機緣。希望後續這些企畫和點子後續都能順利,再來記錄一二吧。
延伸閱讀
婦女新知雜誌64期
https://awakening.lib.tku.edu.tw/....../ebooks/ebook_064.pdf
國父紀念館建館50週年館史展性平系列影片1 –「女性服務員爭取職場性別平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hhI8N-fwr4
【新知40,滴水穿石】婦運老照片:國父紀念館事件——天花板的厚度,女人叩問才知道!
https://www.awakening.org.tw/content/5789
蔡牧融(2014)。她們想/需要什麼樣的法律? ─性別工作平等法典型歷史敘事的反思〔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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