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聊天談到也許不少我們認知人類的「惡」是源自「競爭」導致,「慾望」與「恐懼」,可謂人類行為最大的驅動力,衍生出各種在道德上厭惡的品質,像是忌妒、虛榮、貪婪甚至殺戮等,「惡」某種程度可以說是為了求生的本能,記得當時說:「女人都愛鬥來鬥去,看後宮那些故事就知道了
」,不贊同的回說:「那是因為那種環境不鬥能活嗎?」半開玩笑回說:「能不鬥誰想鬥呀,鬥來鬥去很累耶」,現下回想不只是後宮、官場、市場甚至婚姻?,只要是資源有限之處皆無法避免鬥爭,然後依照各種力量大小,很容易產社會支配不平等的狀態。但從進步的角度來看,無論出於慾望或恐懼,競爭的確是最有效的手段,人類的文明和科技大約也源於此。    

自衛/自利的本能將人的則情緒推至極端,產生令人悚然的產物如戰爭或屠殺等,過去人認為這些「罪行」出於非理性,而有人則提出是因為人類的理性所造成,動物情緒性的暴力範圍有限不若人類計畫性的大規模的殺戮,但如果只專注於理性或非理性面向,恐怕只能管中窺豹,並非單單提倡理性思維或感性同情,就能解釋和解決問題,競爭與求生才是在討論各種社會和人性不得不面對的根本。 

為什麼推行改革時會遭非既得利益者(被剝削者)反對,也許他們在心理上自覺(或灌輸)沒有顛覆秩序回歸原始競爭的能力,所以明明是不合理的資源分配和競爭,只能服膺於強者的權威存活(以維持基本生存需求為首要條件)。而通常比較會挑戰秩序者,一種是現有秩序已危害其基本生存,只能拚命一搏,另一種常出現在知識份子,某方面是既得利益者,具有競爭優勢,但又感到現有體制門檻讓公平競爭無法施行,通常會扮演領導變革的角色。然而握有權力後如何使用,最常見到的情形便是用以保護自己的利益或價值,價值決定如何看待利益。

弔詭的事是,如果競爭是為了生存。過度放縱競爭,卻導致毀滅,因為競爭開始的假設便是(資源)有限,故其特性是區分且狹隘的。而倫理道德產生是資源有限下集體共生為出發,所畫出的能共處的規範,也就是節制(而非否定)競爭並調合慾望和恐懼的心理,這兩種情緒可說是「不快樂」的元兇。因此,道德倫理常談及修養其目的多與快樂有關。從此角度而言,倫理道德算是現實的產物,在於如何協調人際及外在關係。

因此,社會幾乎無法不依賴倫理道德存續,但倫理道德和外在環境是互相影響的動態關係,即價值觀非一成不變,而看似亙古追求的價值正義、平等、博愛、節制、平衡等,仔細思索皆與維繫人類群體相關,無論地域或文化差異在大,都似持著類似的目標:「生活」或「美好的生活」。

總結而言,希望將「競爭」及「競爭心理」帶入思考社會或政策議題,也許能稍微更理解某些現象,也或許對思考棘手衝突議題能增進不同立場的理解,並再理解倫理價值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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