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喜歡政策相關的事務,光就「政策」本身,從抽象到具體即原則到實踐就有不同的層次,在學院或體制外公共場域的政策討論多集中在大方向的辯論,在體制內能看到另一番風景(這樣說會不會有點太浪漫?)

 

以前在學政治和政策的重點常放在解釋現象和釐清思考公共事務邏輯的誤區,原因及應然(why? should/should not?)但是深感痛苦的是,講了一堆冠冕堂皇的論述,卻毫無實務經驗,對於完全沒有談如何做?(how),更感到極度心慌心虛。

 

我想,謹慎思考如何做(how)大抵是官僚重要的責任吧! 包含設想實際上可能的運作計畫並實行之。這些計畫或大或小都必須和施政抽象的理念連結,因為計畫中再細小的事務都是為了上位空泛原則的具體實踐,即便這事務的分工看似細到要讓人忘了為何而戰?像是核銷、採購、接電話、搬桌椅,但是總認為再偉大的理念若無看似不起眼螺絲釘的運作,永遠是紙上談兵。真的! 必須說任何好的實踐就是看點點滴滴基層努力所促成的!

 

目前民主制度假設透過較為合理的意見表達程序(通常是投票),使政務官作為人民大眾的代言人,事務官的角色便是政務官意志的執行者,並透過各項作為回應社會需求,故政務首長的價值取向為推動政策方向的關鍵,如開放與否、扶植怎樣的產業團體、提供誰怎樣的福利?等,也因此頗認同Easton對政治的見解「權威性的價值分配」。

 

如果說政務官是公權力的決定者,事務官可說是公權力的實行者吧!這也是為什麼依法行政之所以作為核心價值,任何公權力應該受法律節制,以防濫用,並對公職課以較嚴厲的責任如刑法,這是對集體權益保障。

 

事務官在政府權力運作中,「服從」與「妥協」是必須的!也許這也是很多人無法贊同和適應。但是若將政府想像為運作的大機器,具有民意代表性的政務官下指示時,無民意基礎的事務官若人人都可以因本位主見拒絕配合,終將一事無成。

 

不過也不是說盲目的服從,大部分的政務官通常無體制內經驗,或許能帶來(部分)民間聲音,多半無法精通事事,特別是很多具體細節甚至極為瑣碎,那些慣性思考宏觀思維者常感到不耐的,卻又是決定成敗缺一不可的環節,故常出現脫離現實或效益不彰的決策,此時,事務官必須提供行政及技術專業建議,尤其是可行性的評估、風險、效益等,以便政務官構思決策方向之參考,同時也需要保持某程度的價值中立,價值的中立並非放棄價值,而是為了盡量考慮各樣的價值,異質的社會當然會有爭論不休的各樣看法,但事務官不能以自己立場排斥與己相異的看法。當然,最終價值與資源分配的決定權和政治責任屬於政務官。

 

公務員自身當然會有主觀的政治選擇,但是這必須回公民身分去反映,而非藉公務員身分任意行使公權力,因此覺得對公務員有政治價值的期待似乎是不明智的,相對於被動施恩似的期待,想要影響政治價值和利益分配,讓公共資源反映自己的聲音,在民主社會唯一的方法便是,「請積極的參與政治!」讓事務官為真正公益所用。

 

如果說服從是為行事效率之便所存在的某種支配關係,覺得「妥協」恐怕非官僚獨有,反倒是有人類群體之處皆有之,就像是一個小家庭如何出遊或是學生團體報告,都能七嘴八舌,更何況數千至萬的大團隊呢?龐大的組織和公權力的謹慎精確也是為什麼政府溝通的成本是民間較難想像的。

 

無論水平或垂直,對內或對外,幾乎不可能絲毫無妥協,也可以說是它很難保持非常「純粹」的價值或樣態,特別是在多元聲音的民主社會,怎樣都會有支持和反對,還不提怎樣的支持與反對呢?畢竟這非黑白分明的童話世界,如果有很「純粹」的反而會讓人更感擔憂呀。

 

上述所談的是事務官的角色,但我認為事務官僅為工作的角色,並非指一切,個人對完全服從的態度感到質疑,且認為角色的建構應有優先順序,即我須先作為人,而為公民,才能成為官僚,也就是先具有人基本權益和人類視野,才能從公民身分思考,進而作為官僚,換言之,當作為官僚與公民產生衝突,甚至不已不具備人應有尊嚴和價值時(非人的工具化),應以較前者為思考。(>公民>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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