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藝術嗎?

愛是什麼?

愛如果是種藝術,就需要知識和努力。或者,愛是種愉快的感受、偶然的經驗?是如果運氣好就可以「墜入」的東西?此書是將愛作為藝術來討論。但大部分的人思考愛是抱持第二種觀點,大部分的人渴望愛情,觀看無數的愛情故事及傾聽千百首愛情歌曲,但幾乎沒有人想到愛情是需要學習的。

        因為大部分人思考愛情實認為是被愛的問題,沒想到關乎到自己愛的能力。所以愛的問題就他們而言,是如何被愛,如何變得可愛。為了達到被愛的目的,男生想辦法變得成功,有權勢和錢財;女生則是使自己變得有吸引力,打扮保養自己,考就衣裝。其餘兩者通用的便是培養愉快的風度、有趣的談吐、禮貌、不使人生氣等。使自己可愛的方式就是「贏得朋友及影響他人」,因此我們文化中的「可愛」是「通俗」和「性感」的混合物。

        另一個認為愛無須學習的前提是,認為愛是「對象」的問題,而不是「能力」的問題。我們以為愛人是簡單的,尋找正確的對象,讓我們去愛或被愛卻是困難的。而這種態度又出於社會結構的轉變。其一,現代婚姻廣泛追求「浪漫式的愛情」,將愛情當作視個人性的,過後才導致婚姻的經驗,強化了對象的重要性,卻弱化了愛的能力之關注。其二,現今文化奠定於購買慾、交易互惠的觀念。「有吸引力」指涉具備漂亮的包裝,包裝那些通俗而能在人格市場懇求購買的東西。因此一個人的吸引力,無論身心靈端賴時代潮流。作者舉例1920-30年代,高大性感會抽菸喝酒的女性是有吸引力的,今日的式樣卻要女孩溫馴羞怯。男人的吸引力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必須包裝地有野心及侵略性,現今則要求要忍讓與社會相合。總之,墜入情網通常指與人性或品相關,當雙方考慮交易價值,發現對方是式場上自己所能獲得最佳品質實,就墜入情網。 

        再者,我們把「墜入」情網混淆為永久「屹立」的愛情狀態。俗語言「相愛容易相處難」,這裡的愛指的便是前者墜入瘋狂的癡愛,作者舉例兩個陌生人彼此間的牆垣倒塌,因此感到合而為一,這片刻確實是生活中令人興奮、刺激的事情,特別對一向與人隔離孤立沒有愛情的人,對這種混合性的性吸引及銷魂更感神奇。但隨著兩人越相識,使神奇越發消失,他們的格格不入,互相失望及厭倦扼殺當初的興奮。事實上,他們把對於對方癡愛的瘋狂程度,當作愛情強度的證明,實則他們的癡愛與瘋狂僅證明了彼此各自的孤獨程度 

        世上幾乎找不到任何活動如愛情,懷著如此巨大的期待盼望它開始,卻又如何一成不變地淪為失敗。但是他認為放棄愛情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路途是思索失敗的緣由,開始學習愛的意義。

        愛的藝術如同其他藝術如繪畫、音樂、木工、醫藥一般,有須遵循的程序:精於理論與勤於實踐。對藝術之精通其本質就在於直覺,直至理論知識及長期實踐的成果最終內化成直覺階段才算是精通愛的藝術。

        佛洛姆也語重心長的說,雖然現代的人內心深深渴望愛情,卻認為成就、金錢、聲望、權力更值得追求,愛作為有益於「靈魂」之物在現代社會的觀念卻是無益處的,愛變成了是我們無法企及奢侈品?本書花了大部分篇幅探究「愛的理論」,接著是「愛的實踐」,就如任何藝術一樣無法光說不練,而須一再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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