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理論:1. 愛,人類生存問題的解答(第三部分:愛的基本因素、以愛參與人類奧秘)
除了給予,一切形式的愛包含幾種共有的因素:照顧、責任、尊重、了解。這些因素把愛的基即主動性表現出來。愛包含著照顧,這在母愛中表現最為明顯。愛是主動關懷被愛者的生命及成長。缺乏這種積極主動,則缺乏愛。
照顧與關懷意味著愛的另一層面,即是責任。今天責任的意義指的是任務,是指從外面加諸某人的負擔。但真正責任的意義,應該是完全自動的行為,指的是我回應另一個人表現出來與未表現出來的需要。「有責任」的意思是說我能夠並準備好「回應」他的需要。這種責任對母親與嬰兒的關係,主要是身體的關懷照顧,在成人之間的愛,指的是對方心理上的需要。
如果缺乏愛的第三種原素—尊重—則責任很容易於變質為控制和佔有。尊重不是懼怕和敬畏;依照字源(respicere=注視,漢字之尊重亦有望之,重視之意),它意味者一種能力;他人是甚麼樣子,我解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認知到他獨特個個人性。尊重的意義是我關懷令一個人,讓他依照自己的本然去生長,發展。因此,尊重意含我對他人沒有侵占和剝奪的慾望,我希望我所愛的人是為了他自己成長及發展,並且依照他自己的方式成長及發展,而不是要他合我意思,合我的利益。如果我愛一個人,我感到與他合一,然而,我是按照他所是的樣子與他合一,並非把它當作和我用的物品來需要他。只有當我達到獨立的階段,尊重才有可能;也就是說我要尊重他人我必須能自立,不須控制和侵占他人。惟有以心理的自由為基礎,尊重才能建立起來;正如古老法國歌曲所說:「愛是自由之子」,覺不是從統御和控制的慾望產生。
如果不了解一個人,就不能尊重他;照顧與責任如果不以了解為導引就是盲目的。如果了解不以關懷為動機,則是空虛的。了解有許多層次:如果是出自於愛,則不是停留於表層的了解,而是穿透核心的了解。這種了解只有當我超乎對自己的關懷,以他人的處境來了解時才能做到。例如我可能了解到某人在憤怒,及時他沒有表現出來,而我還可以更深刻的去了解他,於是我體察到焦慮不安與擔憂,我了解到他的孤獨及罪惡感。於是我了解憤怒表象下更深邃的心理,我認識他的焦慮、困窘,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受苦的人,而不是憤怒的人。
了解與愛之間還有更為基本的關係。人欲與他人融合,以便掙脫出隔離的牢獄,此為了解「人的秘密」的欲望,生命就生物層面而言,是種其基也是種秘密,同理人類對自己及同胞而言亦是如此。我們了解自己,但窮盡一切努力仍舊不了解自己,我們了解我們的人類同胞,卻又不了解他們。因為我(自己)或我們的人類同胞不是「物」,越是探究自己地生或他人的生命,我們所欲了解的東西越是從指縫間流失。然而,我們卻無法終止我們刺探人靈魂之秘密,探入最核心裡的他。
為了解這種祕密,有種致命的方式就是將另一個人完全控制。使之按我們的意思行為與感受。將之改造成我們的擁有物,這種企圖發展到極致即是極度的虐待狂。這是種欲望和力量,去折磨,強迫在此人痛苦中暴露他的秘密。我們時常見到孩子用這種方式取得知識,將某些東西拆散打破,以便了解它;有時候他們會把小動物弄死;他們會很殘忍的扯斷蝴蝶的翅膀,以便了解牠。這種殘忍更深層的動機是希望了解東西和生命的秘密。
了解「秘密」的另一種途徑是愛。愛是主動穿透他人的生命,在愛之中我欲了解秘密的願望因結合而得到滿足。在融合的行為中,我知道了你也知道了我自己,甚至每一個人,而我又什麼都不曾「知道」。活生生的東西被知道的方式即透過結合而知,這是思想知識無法給予的,將生命置於控制之下拆解的求知方式所作的只是毀滅,仍像以前一樣無知。在愛的行為中,我將自己給予出去,在穿透他人生命的行為中找到自己,發現彼此,發現了人。
德爾菲神廟的題詞「知汝自己」表現了解我們自己及同胞,為心理學主要的動機。然而,探就此秘密不能只透過思想和認知的方式,充分了解地為一路途乃是愛;超越了思想、語言文字,愛是像結合的體驗勇敢的投入,而思想上的知識(心理學),是愛行為中充分了解之必須條件。為了克服自我的幻覺、對他人不合理扭曲的圖像,我必須客觀的了解自己和認識一個人,才能在愛中認識到最後的本質。(此段也說明了西方心理學的重要任務,雖展現了對人的知識興趣,卻暴露了對人性關係缺乏關愛)。與人合一或與神合一的體驗,並非不理性,反而是理性主義的徹底的結果,它建立在人類知識的根本界線上,我們不可能「抓住」人與宇宙的奧秘,卻能以愛參與這項奧秘,心理學作為科學而言有其界線,正如神學的必然結果是密教(放棄用思想認識神),心理學的最終結論是愛。
關懷、責任、尊重、了解是互相依賴的,是人格和成熟生命中同是具體呈現的態度;人格成熟的人即是建設性發展自己能力的人,他放棄了自我陶醉式的全知全能迷夢,他獲得了謙卑之情,這種謙卑之情是以內再為力量基石,而又有真誠建設性的行為才能產生這種內在力量。
到目前為止所談論的愛是指脫出隔離,實現結合的行為。但除此之外,還有特別的、生物性的結合欲望:男性與女性的結合。在聖經故事男人與女人原是一個,而後被分離,從此以後男性都在追尋他女性的部分,以便與她重新結合。男性原理與女性原理的兩極性在每個男人和女人各自的生命內同樣存在著,無論生理(荷爾蒙)和心理是兩性共具的。作者所指此種男女兩極性的結合頗似中國文化的陰陽觀,但某種程度較具包容性,因其對立由相連的特質,更像指涉屬性的程度而非既定對立的特質。總之,這種兩極:接受及穿透性,也存於自然界,伊斯蘭教神米主義詩人魯米(Rumi)優美的表現出來:
實則,愛者永未尋求所愛者而不被愛者所尋求。
當愛的閃電穿透此心,要知彼心亦有愛。
當對神的愛充盈你心,無可置疑神對你有愛。
一隻手沒有另一隻手相應,永遠沒有聲響。
神聖智慧的天意,使我們互為愛者。
由這預定命運,世界每一部分都與它的配偶雙雙相配。
在智者眼中,上天是男人,大地是女人;
上天所降,大地撫育。(略)
愛的四個因素:照顧、責任、尊重、了解,乍看簡單,實際運用卻未如想像中容易,記得這幾個概念拿出來討論咀嚼了好久,也記得曾經引起不太愉快的對話。多多少少,被揭示自己不夠成熟的盲點是令人感到不快的,沒有人喜歡被否定的感覺,特別是當自己十分用力想獲得肯定,但至少對我而言,知道自己所缺乏的未見得是不好,而是能正視改善的機會。此外,也發現這四因素的相應及矛盾關係。首先,了解不但扮演其餘三者穿針引線的角色,也是尊重的基本,清楚認知差異,換句話說,沒有了解即沒有尊重。而照顧與責任也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主動關懷他的生命與發展之需求,並視為自己的責任。不過,仔細探究照顧與責任似乎是較侵入性的,故有些時候會和尊重產生衝突。所以有時拿手的照顧和十分上心有責任感的人,卻可能忽略尊重與自己不同的個體需求。相較,過度偏向尊重者,也可能導致照顧與責任的缺乏,顯得消極冷漠。也難怪作者一再強調「了解」的重要,唯有透過理性與非理性的認識,才能達到平衡四者的理想的狀況。
除此,作者也直指人類求知的根本欲望,甚至還說屏除非理性的極端理性會導致毀滅,真是一針見血。或許,求知是奠基在無知的前提,而非消滅無知,也就是真正的知只能透過未可知之知吧!乍聽十分矛盾曖昧,簡言之,知其界線吧!知道人類無論是科學或其他領域行為是有其限制的。試圖破壞此界線的求知不但帶來毀滅,仍是無知。
最後,作者特別提及兩性的愛及兩極性原理,雖然有部分觀點並不贊同,但大體上認為確實捕捉了男女及自然生命的對立又相依相存的特質。而伊斯蘭教蘇菲派神秘主義詩人魯米的詩句,老實說,第一次閱讀時沒有特別的感覺,但為了寫讀書心得開始抄寫字句時,突然有種想哭的衝動,說不出來為什麼地心底震動,甚至自己根本沒有完全琢磨明白意涵呢!
Rūmī
http://en.wikipedia.org/wiki/Rumi
Rumi Love and Ecstasy Po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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